拒执罪由法院移送公安局还是自己去法院自诉?

如上面所说

根据法律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依法移送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当事人不可以直接去立案。 

《解释》规定的五种情形,细化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内容。笔者认为在审判实践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解释》规定,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坏财产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此处所说的财产,既包括已被人民法院保全的财产,也包括未被限制权利的财产。

第二,《解释》规定,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属于拒不执行,这里所说的转让,包括有偿转让,也包括无偿转让。

第三,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指领导批条子、打招呼,干预、阻碍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的行为。

拒不执行案例

夏玉梅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公诉案

被执行人夏玉梅擅自将股权转让给其女儿,未向法院申报,也未将股权转让款交至法院履行债务,涉嫌拒执罪,被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17年3月28日,南昌市东湖法院作出(2016)赣0102民初404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周辉良、夏玉梅、江西庐陵有机白茶开发有限公司归还原告刘某某借款774173元及违约金

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判决,刘某某向东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于2017年11月30日立案执行。东湖法院于2017年12月21日向被执行人周辉良、夏玉梅、江西金庐陵有机白茶开发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被执行人仍未履行义务,且未向法院申报财产。

法院依职权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依然只查获到了被执行人名下二套房屋和一辆汽车,但早已被其它债权人查封,且房屋都已抵押银行,财产都无法处置,故本案于2018年3月30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18年6月,东湖法院通过执行专项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夏玉梅于2018年1月23日将在井冈山市茗如玉生态茶有限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其女儿周夏某某。

依据该线索,法院在井冈山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查询该公司工商登记资料发现,被执行人夏玉梅与其女儿周夏某某于2018年1月23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夏玉梅将其在井冈山市茗如玉生态茶有限公司60%的股权计价30万元全部转让周夏怡荭,并办理了股东变更登记。

该股权远不止30万元,后据公安侦查发现,该股权又以300万元价格转让给江西省茶业集团有限公司。因被执行人夏玉梅擅自将股权转让给其女儿,未向法院申报,也未将股权转让款交至法院履行债务,已涉嫌拒执罪,东湖法院于2018年6月19日将拒执罪相关线索移送公安侦查。

2018年7月23日,被执行人夏玉梅被刑事拘留,8月3日被逮捕。9月20日,东湖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因被执行人夏玉梅在刑诉前,主动履行义务,结清全部执行案件。2018年10月9日,南昌市东湖法院判决夏玉梅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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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0-18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既是******,也是******

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7月20日《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16号(以下简称《拒执案件解释》):

为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确保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依法执行,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就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处罚。

******

第二条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中规定的“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后仍拒不执行的;

(二)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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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6-10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既是自诉案件,也是公诉案件。
正常情况下,是由法院向公安局移送,由公安机关侦查,按公诉案件处理。
如果法院没有移送,申请人可以自己向公安局报案,要求追究被执行人的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如果公安局不予立案,申请人就可以按自诉案件向法院提起自诉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6-10
实践中,很多都是自诉。
自诉案件的好处在于可以撤回起诉。
拒执罪由法院移送公安局还是自诉
拒执罪既可以由法院移送公安局,也可以由当事人提起自诉。法院移送公安机关的情况: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现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如隐藏、转移财产,虚假报告财产状况(2次以上),或暴力抗拒执行等行为且情节严重,可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时需满足一定前置条件,以郑州某法院为例,被执行人已被拘留、经询问

拒执罪由法院移送公安局还是自己去法院自诉?
根据法律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依法移送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当事人不可以直接去立案。《解释》规定的五种情形,细化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内容。笔者认为在审判实践中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解释》规定,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坏财产属于“有能力...

拒执罪是法院移送还是当事人报案
综上所述,拒执罪既可以由法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也可以由当事人向公安机关报案。两种方式并行不悖,共同构成了追究拒执罪责任的法律机制。

拒执罪案件法院移送公安机关后的后续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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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执罪是自诉还是公诉
法律分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既是自诉案件,也是公诉案件。正常情况下,是由法院向公安局移送,由公安机关侦查,按公诉案件处理。如果法院没有移送,申请人可以自己向公安局报案,要求追究被执行人的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如果公安局不予立案,申请人就可以按自诉案件向法院提起自诉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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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后怎么申请拒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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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执罪可以自己去公安局报案吗
但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负有执行义务人的刑事责任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综上所述,拒执罪的立案通常需要通过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进行,但在特定条件下,申请执行人也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确保司法公正与效率。

终本后法院不会像公安机关申请拒执
终本,即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财产无法处置等原因,而暂时结束执行程序的一种状态。在终本状态下,法院并不会直接向公安机关申请拒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拒执罪的追究,通常需要通过刑事自诉或公诉的方式进行。处理建议:若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

当事人怎么自诉拒执罪
包括出庭陈述、质证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当事人可以提起自诉,但在实践中,拒执罪案件更多地是由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的。因此,当事人在遇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情况时,也可以先向人民法院反映,由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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