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不属于国家编制,也不是公务员,三支一扶参照事业编制管理,具有临时工性质,部分地区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可占编就业,在原岗位落实事业编,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对待,且每年公务员招考会单独拿出一部分岗位,专门招录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考生。
三支一扶是毕业生基层落实政策,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其目的在于为高校毕业生向基层单位落实就业问题提供具体的指导和保障。
三支一扶属于编制吗?
三支一扶不属于国家编制。三支一扶参照事业编制管理,是具有临时工性质的。一般的服务期是两年,期满后还可再续一年,期满后可以考取公务员或事业编,择业期间享受一定的政策优惠,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以享受一定的政策加分或同等条件优先录用。部分地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可占编就业,在原岗位落实事业编,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对待。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扎根基层。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考虑接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县、乡各类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也应拿出一定职位专门吸纳这部分毕业生。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应届毕业生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基层工作,服务达到国家规定年限,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2、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可以通过适当增加分数以及其他优惠政策,优先录用。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服务2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3、各级人事、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部门要制定切实有效措施,采取多种手段,充分挖掘本系统就业岗位,积极吸纳“三支一扶”大学生进入本系统工作。各级人事部门要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建立专门的人才库,广泛收集各类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信息,动员各类用人单位接收“三支一扶”大学生,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帮助其落实就业单位。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回到原籍或到其他地区工作,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应准予落户。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