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社会学的发展历史可以追溯至19世纪,两位杰出的学者F.de库朗日和W.R.史密斯为该领域的兴起奠定了基础。库朗日,以他的代表作《古代城邦》(1864)闻名,他从历史的视角出发,分析了宗教在古希腊罗马社会中的深远影响。他指出,宗教以祖先崇拜的形式,强化了家族的凝聚力,同时作为城邦的守护神,增强了市民对城邦的归属感和责任感。宗教在当时社会秩序中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他强调政治、法律甚至社会变革都与宗教紧密相关,宗教被视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关键因素。库朗日的理论对功能学派的形成产生了深远影响。
史密斯则在《闪族宗教讲座》(1889)中提出了独特的观点,他着重于献牲仪式的作用。他认为,古代闪族地区的宗教并非建立在教义基础上,而是通过献牲这一圣餐仪式,实现了神与人的融合,进而增强了人与人之间的联系。这种观点被称为礼仪先行说,它强调了宗教仪式在社会整合中的核心地位。史密斯的研究为理解宗教在社会中的实际功能提供了新的视角。
以宗教与社会的相互关系为研究对象,探讨宗教起源和发展的社会因素及其社会功能的一门社会学分支学科。